蔡瑪麗1968年出生,有三段失敗婚姻。
首任丈夫姓羅,育有一女,1987年出生,離婚後女兒跟隨父親生活。
第二任丈夫姓周,1991年誕下一名女兒周詠琴,離婚後由蔡瑪麗撫養。
1998年與第三任林振輝結婚,育有一對子女,兒子「軒仔」,女兒「阿怡」。
蔡瑪麗外貌似曾參選港姐的武打女星呂少玲,曾於小型夜總會當媽媽生,藝名阿茵。
山寨探案實錄:假離婚呃綜緩 夫殺出軌婦 配音:粵語 字幕:繁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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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瑪麗1968年出生,有三段失敗婚姻。
首任丈夫姓羅,育有一女,1987年出生,離婚後女兒跟隨父親生活。
第二任丈夫姓周,1991年誕下一名女兒周詠琴,離婚後由蔡瑪麗撫養。
1998年與第三任林振輝結婚,育有一對子女,兒子「軒仔」,女兒「阿怡」。
蔡瑪麗外貌似曾參選港姐的武打女星呂少玲,曾於小型夜總會當媽媽生,藝名阿茵。
1996年,林振輝到夜總會消遣認識蔡瑪麗,之後常往捧場,漸生情愫,不介意蔡瑪麗曾兩度離婚育有女兒,用三萬元替她償還夜總會借薪。
1998年奉子成婚,2000年再誕下一女。
林振輝婚前與母親同住牛頭角邨,原在一間空運公司做司機,收入穩定。
蔡瑪麗因欠債十五萬元,被收數者滋擾,林振輝向財務公司借錢替她還債。
為節省開支,林振輝搬到屯門居住,其後轉到一間鐵閘廠任司機。
2002年,林振輝因無法還債被申請破產。
為避開收數者滋擾,由屯門搬到長安邨安潤樓,一家五口住在狹窄居所,廳中擺放兩張床,夫婦睡碌架床,三子女共睡子母床。
一家人單靠林振輝工作,無法支持,蔡瑪麗提議藉「假離婚」呃綜援。
豈料,「假離婚」弄假成真。
蔡瑪麗與「男拍檔」出軌被林振輝捉姦在床,姦夫當時更穿上林振輝的褲子,蔡瑪麗認錯後,兩人分居,但仍同住。
法庭將兩子女撫養權判給蔡瑪麗,她與三名子女每月可領六千元綜援金。
蔡瑪麗其後透過女兒周詠琴,認識一班十多歲少年,成為他們的「契媽」。
2004年7月,蔡瑪麗(36歲)展開第四春,搭上較她年輕十六年的「契仔」賴潤明。
賴潤明曾在安潤樓住所,在蔡瑪麗子女面前,睡在兩夫婦的床上,在住所的浴室沐浴。
為求與新歡雙宿雙棲,蔡瑪麗以「已離婚」,要求林振輝遷走。
林振輝以兩人是「假離婚」,仍是夫妻,一直不肯遷出,雙方關係愈來愈惡劣。
8月18日,蔡瑪麗與子女及新歡同遊內地後返家,林振輝大發雷霆,毆打蔡瑪麗及新歡。
9月10日晚上,林振輝與蔡瑪麗及兩名子女,在酒樓晚膳,林振輝因身體不適,先行回家。
蔡瑪麗打電話約賴潤明到青衣海濱公園見面,晚上十時許,蔡瑪麗帶兩名年幼子女返住所,打算之後再外出赴約。
賴潤明到達青衣海濱公園時,只見周詠琴與數名朋友,不見蔡瑪麗。
賴潤明打電話給蔡瑪麗,談不了幾句,電話傳來林振輝一連串粗言責罵後掛線。
蔡瑪麗不滿林振輝責罵賴潤明,兩人在客廳發生口角,蔡瑪麗說兩人已非夫妻,林振輝不應干涉她交男朋友。
林振輝要蔡瑪麗將子女撫養權交給他,以免她再嫁時,子女得不到父愛。
林振輝一度跪下哀求蔡瑪麗讓他取回一對子女,蔡瑪麗惡言反罵:「你等下先啦!」
林振輝多次以子女在睡覺要她輕聲,蔡瑪麗沒理會,繼續高聲說話直認另有新歡,不斷奚落林振輝:「我係同阿明搞埋一齊,咁又點呀?人哋乜都好過你,你有咩用呀?如果唔係我攞份綜援,成家屎都冇得食呀!」
林振輝怒火中燒,不想讓街坊聽到醜事,伸手按住蔡瑪麗的嘴巴,後來以手緊扼蔡瑪麗頸項五分鐘,蔡瑪麗昏迷後,林振輝將她抱上床,用被蓋好。
林振輝其後喚醒兩名子女,打電話給兄長林振強說:「阿哥,我鍊死『阿茵』,你幫我報警!」
林振輝又致電居於同邨安洋樓的蔡瑪麗哥哥:「我殺死咗老婆,依家湊對仔女去你度,你幫我睇住佢,之後我會去差館自首。」
救護員接獲林振強報案電話,趕至現場,林振輝應門時否認發生事故,救護員離開後,林振輝帶兩名子女離家。
林振輝離開不久,周詠琴與賴潤明返家,掀開薄被看見蔡瑪麗死不瞑目,嘴角滲血,召救護車將蔡瑪麗送院,抵院後證實不治。
林振輝駕駛客貨車載兩子女到長安邨安洋樓,準備將兩子女交予蔡瑪麗哥哥代為照顧,抵達時被接報到場的警員帶走。
周詠琴對探員說,母親將她交由外婆照顧,每日會抽空探望,過時過節會買禮物給她,母女感情要好。
父親與母親間中會為錢銀爭執,甚至會互相推撞,但很快便會和好。
去年,她正式搬到安潤樓與母親同住,母親於一月份曾為她慶祝十二歲生日,唱卡拉OK及吃大餐。
母親當日叮囑她不要荒廢學業,不要像母親「行錯路」。
案發時,她與賴潤明等人在公園等候母親到來,賴潤明打電話給蔡瑪麗時,被林振輝粗言辱罵,他擔心蔡瑪麗安危,到安潤樓樓下守候。
9月11日接近凌晨二時,賴潤明看見林振輝帶兩名年幼子女離家,未幾有警察到場。
他將情況告訴周詠琴,周詠琴與他立即趕回家,發現蔡瑪麗仰臥在床,嘴角有血且沒有反應,於是報警。
「軒仔」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表示,去年8月,他曾與長姊、幼妹、母親,「明哥哥」(賴潤明)到內地玩樂,當晚母親與「明哥哥」同睡一床。
案發日母親與「明哥哥」接他返學,吩咐他如父親問起,要假稱當天放學後與母親到海洋公園遊玩。
當晚回家後,幼妹向父稟報真相,父親因為「明哥哥」的事與母親爭吵。
母親後來想離開寓所,父親擋在門前阻止,將大門鎖上,動手打她,然後單手扼住母親頸項,直至母親跌倒地下。
其間聽到父親大聲罵「我要鍊死你」,他見母親肚子上下鼓動,兩頰發紅,嘴唇變白。
母親無反應後,父親將母親抱上床,用被蓋好,之後帶他與幼妹離開寓所。
案件開審前,林振輝表明願意承認誤殺罪,控方不接納,堅持要以謀殺指控審訊。
2005年10月12日,林振輝(37歲)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謀殺罪。
10月21日,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說,如不能確定被告存心殺人,或認為他在被挑釁下行兇,便應裁定誤殺罪成。
上午十時二十分,六男一女陪審團退庭商議,經過一晚留宿高院陪審員休息室後,10月22日早上十一時,一致裁定誤殺罪名成立。
控方說,林振輝過往沒有案底,中一輟學後曾在空運公司任職,事發時為輕型貨車司機。
辯方大律師表示,蔡瑪麗的子女仍深愛父親,周詠琴仍希望與林振輝一起生活。
主審法官貝珊為了解林振輝的年幼孩子現況,先索取背景報告參考,押後至11月11日判刑,林振輝還押監房看管,他隨即向法官輕聲道謝:「唔該。」
林振輝兄長林振強在庭外表示,得悉弟弟謀殺罪名不成立已鬆一口氣,他形容這是家庭悲劇,事件發生後,林、蔡兩家仍保持良好關係。
蔡瑪麗的女兒及她與林振輝所生的一對子女,由蔡家親屬照顧,還帶孩子們探望父親。
蔡瑪麗的兄長說,對裁決沒有特別感覺:「人都死咗,睇在幾個小朋友份上,都無話嬲唔嬲佢,幾個小朋友現在由姨媽照顧,生活不成問題。」
11月11日,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,案發前被告情緒不穩定,夫妻發生爭執,他在被挑釁下扼斃妻子。
根據醫生報告,死者在短時間內死亡,顯示被告無心殺她。
被捕後,被告深感後悔,即時向警察認罪,背景報告顯示死者三名子女,均願意重新接納被告,希望法庭輕判。
法官貝珊判刑時指出,醫生化驗報告證實,死者頸部軟組織出現裂痕,可見被告用了很大力去扼斃她。
法官斥責,被告將死者扼暈,救護員到達時,被告拒絕開門,令死者失救,否則死者仍有一線生機,不致釀成慘案。
法官又說,被告子女自母親遇害後,深受影響,六歲兒子不但要重讀小一,十四歲長女亦有行為及學業問題,一家五口都為死者這段愛情付出代價。
法官慨嘆,悲劇源自死者、被告及死者男友,被告不予正視及處理這段三角關係,由原本小小的婚姻問題,發展至家庭悲劇告終。
被告雖然值得憐憫,但死者無必要枉送生命,考慮被告悔意及其他因素後,判入獄九年。
2013年2月7日中午十二時許,高級警員黃志明巡經觀塘宜安街小巴站,發現排頭位小巴司機,下車後無依例熄匙,警員上前警告,司機沒有理會,取出香煙點燃。
警員要求司機出示身份證,司機不理並想離開,警員伸手截停司機時,遭司機以手上煙頭灼傷右下顎,警員向電台要求增援。
警員接報到場,看見司機不停掙扎,拳打警員黃志明左臉,警員上前協助,司機強行走出馬路,再拳打黃志明左臉一次,警員最終與黃志明合力拘捕司機。
這名小巴司機叫林振輝(45歲),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及襲警兩項罪名,2月8日解往觀塘法院提訊,他否認有關控罪。
裁判官將案件定於4月10日開審,期間准被告保釋外出。
5月30日,林振輝承認阻差辦公罪,否認襲警,經審訊後裁定罪成,庭上披露他曾有誤殺案底,2004年因誤殺妻子蔡瑪麗,判監九年。
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可恥,下令將他還押,等候背景報告判刑。
6月14日,裁判官認為林振輝已知錯,判入獄十四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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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:山寨廣播 配音:王sir
音樂:Mystery/Sorrow(元方)
圖片:部份來自互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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